2022年9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指标表
2022年1-9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1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7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7人,同比分别下降10.0%、上升1.1%、0.9%。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4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91人(含党纪政务处分491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35.6%、处理总人数42.9%、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33.0%,同比分别上升26.5%、47.2%、40.3%;其中,查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449起,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起数69.6%。涉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16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85人(含党纪政务处分996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64.4%、处理总人数57.1%、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67.0%,同比分别下降22.3%、18.2%、11.4%;其中,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533起、违规吃喝问题328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22起,分别位居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前三位,共占此类问题总数84.2%。
从查处对象职级看,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59人(含党纪政务处分89人),占处理总人数5.7%,同比下降16.8%;涉及乡科级及以下2617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398人),占处理总人数94.3%,同比上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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