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指标表
2022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1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4人,同比分别下降20.2%、11.4%、9.4%。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8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97人(含党纪政务处分282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34.8%、处理总人数40.7%、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30.5%,同比分别上升8.7%、19.8%、12.4%;其中,查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274起,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起数70.4%。涉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72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16人(含党纪政务处分642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65.2%、处理总人数59.3%、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69.5%,同比分别下降30.1%、24.9%、16.5%;其中,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281起、违规吃喝问题228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84起,分别位居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前三位,共占此类问题总数81.3%。
从查处对象职级看,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7人(含党纪政务处分63人),占处理总人数6.2%,同比下降16.5%;涉及乡科级及以下1606人(含党纪政务处分861人),占处理总人数93.8%,同比下降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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