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指标表
2022年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7人,同比分别下降21.0%、17.0%、13.8%。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7人(含党纪政务处分66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37.6%、处理总人数43.1%、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35.3%,同比分别上升21.4%、36.1%、32.0%;其中,查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51起,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起数60.0%。涉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4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4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21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62.4%、处理总人数56.9%、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64.7%,同比分别下降26.6%、24.2%、9.7%;其中,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66起、违规吃喝问题42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1起,分别位居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前三位,共占此类问题总数84.4%。
从查处对象职级看,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4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4人),占处理总人数7.0%,同比上升8.5%;涉及乡科级及以下317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73人),占处理总人数93.0%,同比下降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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