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指标表
2022年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4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9人,同比分别下降10.9%、5.3%、上升4.7%。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6人(含党纪政务处分65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41.2%、处理总人数54.4%、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36.3%,同比分别上升62.5%、77.1%、75.7%;其中,查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54起,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起数59.3%。涉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3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6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14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58.8%、处理总人数45.6%、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63.7%,同比分别下降32.3%、39.1%、14.9%;其中,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57起、违规吃喝问题28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7起,分别位居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前三位,共占此类问题总数78.5%。
从查处对象职级看,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2人),占处理总人数3.8%,同比下降40.9%;涉及乡科级及以下329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67人),占处理总人数96.2%,同比下降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