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96人,(含党纪政务处分374人),同比分别下降23.0%、13.4%、9.4%。
2022年一季度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指标表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7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05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31.4%、处理总人数34.1%、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28.1%,查处问题数及处理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3.2%、9.9%,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同比持平;其中,查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119起,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起数82.1%。涉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1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59人(含党纪政务处分269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68.6%、处理总人数65.9%、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71.9%,同比分别下降26.8%、15.2%、12.7%;其中,查处违规吃喝问题115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111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31起,分别位居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前三位,共占此类问题总数81.1%。
从查处对象职级看,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8人(含党纪政务处分31人),占处理总人数8.3%,同比下降34.8%;涉及乡科级及以下638人(含党纪政务处分343人),占处理总人数91.7%,同比下降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