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指标表
2022年2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9人(含党纪政务处分100人),同比分别下降30.1%、24.2%、16.0%。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2人(含党纪政务处分30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36.4%、处理总人数40.2%、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30.0%,同比分别上升10.0%、2.9%、7.1%;其中,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38起,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起数86.4%。涉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7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7人(含党纪政务处分70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63.6%、处理总人数59.8%、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70.0%,同比分别下降42.1%、35.5%、23.1%;其中,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28起、违规吃喝25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7起,分别位居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前三位,共占此类问题总数77.9%。
从查处对象职级看,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含党纪政务处分5人),占处理总人数7.3%,同比下降51.9%;涉及乡科级及以下166人(含党纪政务处分95人),占处理总人数92.7%,同比下降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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