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指标表
2022年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5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人,同比分别下降12.2%、上升4.5%、9.6%。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26.1%、处理总人数25.6%、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23.0%,同比分别下降15.7%、14.3%、10.5%;其中,涉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33起,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起数76.7%。涉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2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73.9%、处理总人数74.4%、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77.0%,同比分别下降10.9%、上升12.9%、17.5%;其中,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56起、违规吃喝38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3起,分别位居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前三位,共占此类问题总数87.7%。
从查处对象职级看,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占处理总人数8.1%,同比下降4.5%;涉及乡科级及以下23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人),占处理总人数91.9%,同比上升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