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依法续存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或安徽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资质;
3、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证明文件(如批复文件、第三方证明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
注:投标人的信用状况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进行查询确认。投标人的信用状况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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